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
文件
湘人社發〔2015〕62號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校園招聘活動
一次性補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省內各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
爲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爲重點的青年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湘政辦明電〔2014〕8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就在湘普通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開展的校園招聘納入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項目給予適當補助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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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和範圍
從2015年起,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各類普通高等學校(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備案的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爲主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大學、獨立學院、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專科學校)和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對殘疾青少年實施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校)在校區範圍內,爲畢業年度畢業生開展校企崗位對接、組織各類校園招聘活動,有效提升應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的均可申請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
二、補助資金申領標準
校園招聘活動補助根據當年各學校應屆畢業生人數(其中普通高校不含成教生、自考生;技師學院只包含高級工班、預備技師及技師班畢業生)、各學校初次就業率及同性質學校全省平均初次就業率(以下簡稱全省平均就業率)情況、學校類型以及校園招聘活動開展情況和難易程度分檔確定具體補助標準。其中普通高校類型按照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獨立學院和高職專科學校三個類型劃分。
各學校初次就業率達到或超過同性質學校全省平均就業率水平的,按其應屆畢業生總人數分別給予補助:其中普通高校的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獨立學院和高職專科學校分別按照50元/人、60元/人、70元/人的標準補助;技師學院按照50元/人的標準補助;特殊教育院校按照70元/人標準補助。同時考慮我省西部欠發達地區校園招聘活動組織難度因素,對張家界、湘西自治州、懷化、永州、邵陽五地學校在以上基礎上增加10元/人補貼。
初次就業率低於同性質學校全省平均就業率的,每低於5個百分點(不足5個百分點的按5個百分點計算),補助資金扣減1%。
三、補助資金申領材料及程序
(一)補助申領材料
各學校申領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時須遞交以下申領材料:①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②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複印件;③《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④本年度舉辦校園招聘活動有關證明(包括工作計劃、通知、方案、網絡公告、現場照片等)。
(二)補助申領發放程序
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領發放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按照以下步驟申報撥付:
1、數據錄入。省教育廳於每年8月31日前將普通高校(含高職特殊教育院校)應屆畢業生實名制信息導入《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系統》,形成各普通高校(含高職特殊教育院校)應屆畢業生人員基本信息及就業信息。各中職特殊教育學校和技師學院於每年8月31日前將應屆畢業生實名制信息分別導入《湖南省中職特殊教育學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系統》、《湖南省技師學院畢業生實名制登記系統》,形成各中職特殊教育學校、技師學院應屆畢業生人員基本信息及就業信息。
2、集中初審。各學校於每年9月10日至20日期間分別登錄實名制系統下載《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請審批表》(系統根據各學校數據自動形成),連同其他申領材料統一申報參加集中初審。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當地市州政府主管普通高校(含高職特殊教育院校)、技師學院和中職特殊教育學校的初審工作,其他部屬、省屬高校(含高職特殊教育院校)及其獨立學院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受理初審。初審完畢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形成《 市州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審覈發放表》(見附件2)於10月20日前將申報資料統一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集中複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開展集中複審工作,共同審覈確定各學校補貼金額,並於11月5日前形成具體補助方案。
4、公示抽查。經集中複審確定的補助方案通過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和湖南省畢業生就業網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部門三家可分別開展抽查檢查。公示、抽查後無異議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填寫《湖南省 年度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發放彙總表》(見附件3)連同其他相關材料於11月15日前轉交省財政廳辦理相關撥付手續。
5、資金撥付。財政部門在11月30日前下達補助資金,其中部屬和省屬高校及其獨立學院由省財政廳將指標下達至各高校,各高校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辦理資金支付。其他市州學校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下達至市州,市州財政部門負責將補助資金撥付至相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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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實行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政策,是黨和政府推進以高校畢業生爲重點的青年就業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助推校園招聘活動開展,優化校企對接平臺,促進青年畢業生就業具有積極作用。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各盡其責、密切配合、讓政策全面落實落地。
2、嚴格管理。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資金只能用於彌補已發生的校園招聘活動費用支出(包括招聘市場開拓、場地佈置、崗位信息發佈宣傳、就業指導服務、活動現場相關開支等費用),不得擅自改變資金使用方向,當年結餘資金可結轉至下年校園招聘活動繼續使用。省、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財政部門嚴格審覈抽查,杜絕虛假提高初次就業率及其他虛報冒領行爲。對經查實虛報冒領補助資金或擅自更改資金用途的學校,除責令退回補助資金外,取消下一年度補助資金申領資格,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協助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的,將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部門。
3、加強配合。各學校應切實做好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積極開展校園招聘活動,努力提升活動實效,主動配合當地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共同做好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的申領發放工作,落實責任、遵守流程、確保補助按時發放到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以兌現落實校園招聘活動補助政策爲契機,推動校園招聘活動蓬勃開展,共同爲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爲重點的青年就業工作做出新的貢獻。
附件:
1.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請審批表
2. 市州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審覈發放表
3.湖南省 年度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發放彙總表
省就業服務局城鎮處
聯 系 人:謝易非
聯繫電話:0731-84900135
傳 真:0731-84900121
電子郵箱:jiuyeju001@126.com
省財政廳社保處
聯 系 人:羅賢藝
聯繫電話:0731-85165734
傳 真:0731-85165187
電子郵箱:26652778@qq.com
省教育廳學生處
聯 系 人:周軍 凌露
聯繫電話:0731-84714915、84715492
傳 真:0731-84714915、84715492
電子郵箱:hnsjytxsc2012@126.com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南 省財 政 廳
湖 南 省 教 育 廳
2015年7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發
附件1:
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請審批表
( 年度)
申報學校(蓋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名稱(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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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性質
| □普通高校(含高等特教院校)□技師學院 □中等特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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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型
| □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獨立學院和高職專科□特教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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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主管部門
| □部屬院校 □省屬院校 □市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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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 市 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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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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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
员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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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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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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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
|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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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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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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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基本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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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 招聘 活動開展情況
| 應屆畢業 生總人數
| 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人
|
本 科
| 人
|
專 科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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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校園招聘活動場次
| 次
| 招聘單位戶數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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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業
崗位個數
| 个
| 實際簽約就業人數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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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
申報 情況
| 初次就業率
| %
| 同性質學校全省平均初次就業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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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檔補助
標準
| □50元/人 □60元/人□70元/人□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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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扣減
情況
| 因初次就業率低於全省平均就業率 百分比,扣減後補助應按照 元/人標準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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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意見
| 經審覈,該校完整提交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領材料,認真開展了應屆畢業生校園招聘活動,符合一次性校園招聘活動補助申領條件,補助金額如下: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人數爲 人,應按 元/人標準補助,應補助(大寫) 元,(小寫) 元。
年 月 日(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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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複覈 意見
| 省教育部門:
年 月 日(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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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年 月 日(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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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財政部門:
年 月 日(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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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由學校申報補助時填寫,一式三份,學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一份。
2、初審意見:市州主管高校、技師學院、特殊教育院校由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寫,其餘高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受理機構填寫。集中複覈意見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三家分別簽署意見。